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在区食品安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三、掌握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按时向区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信息。 四、及时向区食安办报告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及时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区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