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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委群工部基本情况

  一、机构概况
  1、单位名称:中共开封县委群众工作部
              开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办公地址:开封县县府东街42号
  3、联系电话:0378-6661078
  4、邮政编码:475100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领导

 

    

张向明

群工部部长
信访局长

主持县群工部(信访局)全面工作

刘新梅

常务副部长
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信访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办信股,网上信访,负责局党支部、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联系市局综合室、办公室、办信科。

张学海

副部长
副局长

负责赴京上访的劝返工作。

仇新国

副部长
副局长

分管接访股,负责领导接待工作,联系市局接访科。

张圣杰

主任科员

分管联席办、催办查办股,联络市信访局联席办、催办查办科和复查复核室。

 

副主任科员

协助仇新国同志做好日常接待工作

王卫龙

副主任科员

负责群众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及赴京非正常上访的处置,联系市局办信科、信息室和联席办。

 

  三、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办公室  郝国强
  办信股  王卫龙
  查办股  秦一博
  接访股  宋桂枝
  四、部门主要职责
  《信访条例》赋予了信访局交办转办权、督促检查权、指导协调权、直接调查权、情况通报权、责任追究建议权等6项权力。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辖区内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负责群众工作部和信访工作的综合治理,部署、指导、监督、检查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组织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组织协调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信访问题,以及下访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组织协调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群众开展群众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办事指南
  (一)、如何写上访信?
  1、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发生问题需向党委、政府写信反映时,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单位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归属机关提出,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也可以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
  2、信访人写信时,应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将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事件及自己的诉求写清楚,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
  3、信件寄出后,应耐心等候处理结果。按《信访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90日内办结。在此期间写信人无须重复投信。如果超过处理期限没有得到答复,可以向收信机关查询。
  (二)、如何写建议信?
  1、人民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情况,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可以提出建议。对于人民群众科学合理的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将热情欢迎,虚心采纳,对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建议,将给予表扬和鼓励。
  2、人民群众在写建议信时,建议的事项应书写清楚、完整,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要写清建议人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方便受理单位回复建议采纳、办理情况。
  3、建议应先向有管辖权的基层单位或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归属机关提出,特别重要的建议,也可以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
  (三)、如何网上信访?
  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上网反映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为了使这些问题更快、更准确地反映到县委、县政府,建议采用以下方式上访反映问题:
  1.登陆开封县信访网(www.kfxxf.gov.cn),通过网上信访,按要求正确填写你的详细信息和反映的具体问题,语言要简洁、事实要清楚,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要准确,一旦提交,我们将为你保密。
  2.发电子邮件,我们的信箱是kfxxinfangju@163.com,该信箱已经开通,并通过报纸、电台向社会各界公布。
  为了方便您的查询和工作人员的办理,当您提交“网上信访”事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来信内容中,首先将您的姓名、住址、问题发生地写清楚,以利于各级信访部门办理;
  2、请不要短时间内重复发信及上传无效信件,这将影响正常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
  3、注意保存好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这是您查阅您的信访诉求办理情况的必须。
  (四)、如何来县里上访?
  来县里上访反映问题是全县人民群众的权利,但要按照规定逐级上访,先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在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向上一级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来县里上访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下级信访部门出具的逐级上访意见书。县信访局是代表县委、县政府接待群众上访的部门,上访群众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严禁闹访、无序上访,对无理闹访,辱骂、围攻工作人员,严重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交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县委群工部位于县府东街42号(县政府对面)
   值班电话:0378—6661078
  (五)、公民信访须知
  信访人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可以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但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1、信访人反映问题,一般应当采用走访、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投诉有关单位或人员的,要写清楚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2、信访人应当到依法有权做出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相关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反映共同问题的,应当推选出不超过5人的代表。同一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输的,信访人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反映。
  3、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仍不服的,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信访机构和其它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4、信访人对各级人大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
  5、信访人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驿违反条例规定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执法机关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